索引号 111522000116342367/2023-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兴安盟教育局 发文字号 兴教基字[2023]第4号
成文日期 2023-05-30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印发《兴安盟中小学家庭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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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市教育局,盟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兴安盟中小学家庭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兴安盟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兴安盟中小学家庭教育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制定《兴安盟中小学家庭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要求

  建成政府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主抓、部门协同、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打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体。建立完善盟、旗、校三级联动,城乡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家长学校创建比例达到100%,组建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化水平。规范家委会的设立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家长会实效性。鼓励家长、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治理,营造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1.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成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公共服务场馆院所等各方资源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组织机构,群策群力,共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2.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优秀的学校设立工作基地,开展家庭教育课程研究指导。学校负责组建家长学校,学校校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全盟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建校率要达到100%,开发家长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公益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以上实践活动。

  3.规范建设家长委员会。全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规范建立学校、年级和班级三级家委会,制定将家委会管理工作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家委会工作的管理,共同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有序、规范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

  (二)丰富家庭教育工作载体

  4.提高家长会实效性。出台《进一步提升家长会实效性的指导意见》,学校要抓住家校面对面交流机会,创新家长会形式、提升宣导实效,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全体家长会,不定期开展相应主题家长会,为家校合作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5.密切开展家校联系。构建“线上线下互联、教师全员参与、社会力量联合、覆盖所有家庭、关注特殊群体”的家访工作格局,学校领导要带头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老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要做到“无准备不家访”。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等列入重点家访对象,每年至少要进行1次入户实地家访。设立家长接待处、家长咨询电话(邮箱),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多提供家校信息交流的便利渠道。

  6.拓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载体。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沟通渠道,开展家长培训指导活动。学校要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文艺、体育等亲子活动,打造一批家庭教育品牌活动。鼓励学校开展优秀家长评选。

  7.拓展“互联网+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阵地。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阵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家长、学校、社会、学生讲尊师重教、家风家教故事。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家庭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网上家长学校,积极开发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并指导家长提升网络素养,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网习惯。

  (三)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水平

  8.建好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全盟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步建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园长)、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训,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

  9.用好社会育人资源。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吸纳家长群体的教育资源,鼓励家长以亲身体会和实践效果,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积极邀请“五老”、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各类精神文明先进代表、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到学校开展宣讲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社会有关单位联系,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各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会同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重点关注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

  加强对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督导评价长效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照有关政策参与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丰富家庭教育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科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依托家庭教育示范地校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盟等各级有关家庭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我盟家庭教育骨干队伍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运用,引领全盟家庭教育步入科学化的轨道。

  (四)加强宣传引导

  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的价值观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通过家庭教育大讲堂等形式,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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