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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安盟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学前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3-08-2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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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市教育局:

  为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经过各申报幼儿园自评、旗县市教育局初评、兴安盟教育局督评,经盟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认定131所幼儿园为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努力改善办园条件,配足配齐保教人员,全面落实教职工待遇,安排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和培训,积极投身课改实践,践行“安吉游戏”教育模式,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提升科学保教水平。

  各旗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普惠性学前教育。盟教育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推进全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附件:兴安盟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兴安盟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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