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文字解读

来源: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3-12-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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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年底,我区被确定为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2.《实施方案》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2〕18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内教发〔2023〕8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内教发〔2023〕10号)。

3.考试科目是什么?

答: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

4.考试对象是谁?

答:自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在校学生开始,均需参加合格性考试,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可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5.考试(考察)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考试不包含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以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中体育与健康考试主要由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现场测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采取纸笔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在实验室现场操作完成。

6.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考试的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内容。

7.考试时间及补考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过程性评价贯穿课程开设全过程终结性评价考试安排在高中入学第三学期结束前举行;补考与下一年该科目考试一起进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的过程性评价贯穿课程开设全过程终结性评价中体质健康测试安排在高一至高三每学年初统一组织测试;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高中入学第五学期结束前举行,第六学期初安排一次补考。具体考试时间以兴安盟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8.考试报名缴费依据及报名费、考试费是多少?

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2〕48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名称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生每科25元。

9.考试免考、缓考、补考条件是什么?

答: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科目考试者,需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就医病例),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报送属地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后报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核准并公示后方能免考、缓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及缓考考生,相应科目安排一次补考机会。

10.考试成绩怎么呈现,如何使用?

答:考试最终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每科总分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总分为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每科分值为10分,6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试成绩长期有效,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作为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11.休学、转学学生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答:高三年级未毕业休学的考生,高二年级时已考过的科目无需重新参加考试。高中转入我盟的区内盟外户口考生、兴安盟户口(非外地迁入)外地返乡考生,未参加高二年级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需要在高三年级时参加补考;外地返乡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毕业高中学校出具考生各科目考试成绩证明,我盟予以转续认定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录入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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