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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 教师认定结果公示的通告

来源:教师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4-01-0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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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3〕54号)要求,兴安盟教育局面向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经教师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共评选出“双师型”教师307人(其中,高级10人、中级195人、初级88人、行业企业兼职“双师型”教师14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2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调查核实,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受理方式:0482-8268660;xamjsgz@163.com

    受理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25

附件:2023年度兴安盟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名单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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