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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育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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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依法治盟办:

  2023年,盟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盟委、盟行署决策部署,在盟依法治盟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相关文件,成立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政治学习计划,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机关行政干部执法证持证率不断提升,全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5名,实现执法职能科室人人有证。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及责任科室。实施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工程。制定《兴安盟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全盟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开学第一课”、“民族法治宣传周”、未成年人防治欺凌犯罪等普法宣传等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法制度,定期传达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组织全盟教育系统2万余名干部职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每年6月~12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卫士”学习、宪法宣誓、宪法晨读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我盟在自治区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1人荣获演讲比赛二等奖,2人荣获知识竞赛二等奖。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学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法治副校长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个“一起学”、组织学生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民法典专栏等方式,在全盟教育系统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认真执行《兴安盟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均遵循程序作出。二是严守依法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和招投标项目共10件,清理0件,不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情形。制定《兴安盟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合法性审查办法》,2022年备案5件,2023备案1件,不存在有件不备情况。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任法律顾问,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一事一记,并完成年度聘任考核。法律顾问代理局机关行政诉讼1件,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四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招生、招聘等重点领域信息。落实重大教育政策公开解读工作,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三)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梳理2023年盟教育局权责清单56项,制定教育执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流程图,已于官网公示。教师资格认证行政许可自决定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均已公示。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以及出示证件情况,记录现场执法内容,拍照记录执法过程。制定《兴安盟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兴安盟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按照制度开展重大法制审核工作。三是修订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共修订25项,其中不予处罚6项、减轻处罚12项、从轻处罚7项。制定盟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计45项,其中综合类7项、教师类4项、民办教育类23项、学前教育类9项、国家教育考试类2项,已在官网公示。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将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监督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目前暂未收到违规执法投诉举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受人员编制、岗位、身份等条件制约,各旗县市教育局有执法证的人员短缺,难以满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的各项工作需求。

  (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对执法整体流程、执法文书的使用及法律法规的适用掌握的不够熟练,业务能力有所欠缺。

  (三)法治副校长发挥的职能作用还不够显著。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抓手,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要求、考核制度,有助于丰富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当前法治副校长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配套制度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完成全盟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章程修订任务,并依据章程实施自主管理,修订完善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形成学校制度文化手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面向全体教师、局机关干部开设法治教育专项培训,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为专题开展学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深化教育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足配齐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开展教育系统执法培训,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及程序,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入,开设好思政课程,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师生普法学法的意识。

  兴安盟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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