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孙伟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学校体育课 强化运动技能 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健康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盟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和保障体育课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着力点,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制定了《兴安盟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学校体育课时,强化课程管理,优化课程内容,丰富教学资源,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

2.制定了《兴安盟中小学体质健康促进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校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运动兴趣、掌握运动技能、养成运动习惯为目标,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保障学生在校锻炼时长,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3.加强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监督管理要求中小学全面推广普及阳光体育课间活动开展学校课余体育训练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有选择性的开展“体育专项教学”广泛开展班级、学校、旗县市级体育竞赛,确保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4.制定印发《兴安盟中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发展实施方案》,各旗县市结合地区实际资源,分别制定了本地特色发展实施方案,中小学积极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冰雪、乒乓球、跳绳等特色体育运动项目,基本构建了“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发展格局。

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将学生体质健康成绩和体育技能掌握程度作为课程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抓好学校体育课程建设、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的同时,我盟继续完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为学生展现自身体育技能提供良好的平台。

感谢您对兴安盟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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