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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育局关于上报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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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在盟委、行署坚强领导在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教等方面,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扎实推进,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认真研究部署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教工作与教育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4年,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次确保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深入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按照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兴安盟高效入学一件事”平台,并完成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接口的对接工作,制作“一键入学一键入园”报名使用手册,从6月25日起,全盟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使用“兴安盟高效入学一件事”平台开启报名工作,做到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优化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改完善兴安盟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有效预防和制止教育行业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四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局机关法务及所聘法律顾问作用,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及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制度,年初至今,审查涉法合同30余份、其他文件20余份、参与诉讼案件1件五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初以来,组织开展盟直教育系统集中警示教育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盟委教育工委第一期党员进党校暨退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班、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将教育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述法和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不断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举办全盟第二期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盟教育系统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式培训,邀请盟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业务骨干授课,有效提升全盟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盟行署教督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督办函》,督导旗县市教育局未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尽快考取,截至目前,全盟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由21人增加至53人二是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全盟教育系统累计投入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0.82万元,用于组织开展现场培训,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购置,行政执法科技化水平得以有效提升。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兴安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领域联合抽检工作方案要求,盟教育局与盟市场监管局、盟卫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等共计10所学校及幼儿园实施全面深入的跨部门联合检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联合检查结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4年春节、寒假、“五一”劳动节、中高考、十一等假期期间,全盟教育系统累计开展执法检查行动78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92人次,累计受理涉及学科类培训举报问题线索68件,行政立案查处5件,罚款4万元,协调退费9.28万元。聚焦“双减”改革主要任务,围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等方面工作,积极向教育部报送我盟校外培训治理典型经验做法,截至目前被教育部采用8篇。

(三)持续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联合盟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青春集结 法治北疆”全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兴教办发〔2024〕第52号),教育系统广泛开展4大类13项法治教育系列活动。二是探索法治实践教育新形式。印发《关于举办“法育未来 夏梦启航”兴安盟第一届青少年法治夏令营的通知》(兴教办发2024〕45号),联合兴安盟委政法委、盟公安局、盟司法局、盟检察分院、团盟委、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盟国家安全局举行法治研学活动,全盟共12所学校500余名师生参加。

(四)扎实开展诚信工程建设。一是将诚信教育纳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印发《兴安盟中小学师德师风“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兴教教师字〔2024〕12号),将师德教育作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建立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通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6起。选树优秀典型,评选教书育人楷模等先进个人共计957名。二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全面启动“中小学生文明导航行动”,在全盟中小学生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制定20项核心准则,以朗诵、快板、情景剧等形式展示,大力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文明教育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系列活动1800余场,覆盖师生及家长共计12万余人。在全盟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做追‘锋’的新时代好少年”活动,累计212场次,引导全盟师生学雷锋、讲诚信。开展兴安盟中小学法治教育班会课展示活动,共展示小初高七节班会课,共计1700余人参加活动。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在全区率先出台《兴安盟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被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区推广。截至目前,全盟累计发布“白名单”机构16批,“黑名单”机构1批,为群众选择合法合规机构提供了方向,有效净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办理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和公开渠道。年初至今,已经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为申请人了解教育政策或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必要帮助。二是有效畅通信访投诉咨询建议渠道。年初至今,局机关校外监管科累计处理电话端、随手拍举报平台、双减举报平台问题线索12件,已全部办结,行政立案2件,给予行政处罚2人。12345便民热线累计签收和处理工单143件,四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我局在教育法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不够全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要求掌握不够熟练,在执法的规范性上需加强重视,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及专业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把学习落实到实践中还不够充分,将法治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宣传渠道有限,主要依赖传统宣传手册、宣传栏等,对新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利用不足,导致宣传覆盖面窄。内容呈现方式单调,多以文字叙述为主,缺乏图片、漫画、短视频等生动形象的展示形式,趣味性较差。

三、2025工作安排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对未开展行政处罚的地区加大督导力度,做好案件发现、查处等工作。推动旗县教育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考取执法证,督促旗县教育局为执法人员尽快购置执法装备。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公信力。加强学校法律服务支持,探索组建法律顾问团,采用“划片对接,业务分组”的工作模式,从师生法律素养提升和校园法治制度建设、法律咨询和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多样化、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校务公开,在学校审批、教育经费监管等方面,确保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同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对教育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监督。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磨打造精品法治课堂,组织开展法治课评比活动。联合公检法司等专业部门,配足配齐法治副校长,探索组成法治巡讲团队伍,为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提供人才支撑。

总之,教育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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