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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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 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xa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6楼621房间,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862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兴安盟教育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及新媒体,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办事服务事项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招生考试资讯人事招录、政策解读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官方网站发布521条,公众号共1668条、网站访问次数为23万次,公众号访问次数为389万次、公众号订阅人数为21.4万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兴安盟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例,主要涉及教育数据统计。在收到申请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所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本年度发生依申请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现行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对照主动公开目录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度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响应社会关切,新增“诚信守诺”、“校园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公开”等主题栏目,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有效提升教育服务的公众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三审三校”、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及监督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系统检测与维护,有效防范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风险,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获取信息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政策解读的精准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评估机制需不断完善等。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公众更好知晓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和举措。

)提升政策解读精准度,加强政策解读队伍建设,提高解读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多样化的解读活动,增强公众的理解和认同感。

)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更新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6件,承办24件。其中单办提案7件、分办17件,重点督办4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委员满意率为100%,办理结果按时限上报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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