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全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兴安盟教育局结合全盟教育工作实际,代盟行署起草了《兴安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方案 (2025—2028年)(征求意见稿)》和《兴安盟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mjyjfz@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兴安盟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
兴安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攻坚行动方案 (2025—2028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要目标,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标准,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以指标达成为底线要求,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要求,充分理解指标与目标关系,着力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 2026年阿尔山市创建达标,2028年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突泉县创建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资源均衡配置优化行动
1.科学合理优化布局。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优化学校布局、配置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有计划做好城区学校新改扩建工作,有效增加学位;乡镇根据生源变化合理撤并、整合小规模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不出现大校额、大班额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级学生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2.全面提升办学条件。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配置达标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生均校舍和功能用房等办学条件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 有计划提升学校音美教室、劳动和科创教室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水平。
3.增加优质资源供给。对有基础条件、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通过“对内挖潜”“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合并周边薄弱学校”等方式挖潜扩容,切实破解“运动场馆、教辅用房不足”难题,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实施一批新优质学校项目,通过集团化办学、信息技术赋能、科研与资源倾斜,快速孵化一批新优质学校,增加优质资源供给。
(二)全面育人品质提升行动
4.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深入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思政课”建设工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系统构建全覆盖一体化育人体系。深化“一校一案”德育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学生文明导航行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教联体”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一体化家庭教育资源体系,丰富“幸福+”家庭教育品牌。
5.深化五育融合发展。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加快补齐体美劳短板,配齐配强教师和教研员。推动足篮排“三大球”特色发展,打造高水平合唱团和器乐团,帮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特长。建立体育美育“小初高”一体化培养模式,创设特长学生贯通培养机制,培养具有兴安盟特质的学生。深入实施“一校一品”,打造区域品牌。按照国家要求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有效降低近视率、肥胖率,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6.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开足开齐上好国家课程。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基地建设、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广、课程建设推进等四大项目,探索建立纵向教育集团,推动幼小初高贯通培养。实施教研引领提升计划,建立改革背景下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评价机制的新模式。全力打造区域品牌和校园文化,到2028年各中小学校全面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实现五育融合课程体系建设全覆盖。
(三)教育教学提质增效行动
7.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实施“捆绑考核、联动奖惩”制度,推行一校两区、强校托管等运行机制,实现校际优质课程、师资、管理资源实时共享,整体输入优质校办学理念、教学管理、育人模式,加快实现集团内校际优质均衡。开展城乡学校“同步课堂”教学,建设“小、美、精、优”高品质小规模学校,全方位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8.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启动全域推进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提质增效项目,分层分类开展73所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校长、业务校长、教务主任、9大学科教师全覆盖培训。深入推进“一校一案”质量提升行动、“一科一策”学科补差行动、“一师一策”导师配备行动、教研包联“五个一”行动、“听说读写”能力提升行动,分学段全面提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9.数字化赋能教育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有计划更新学校计算机、触控一体机等多媒体设备。建设高标准、数字化、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网络共享。开展 “人工智能+教育”先导校建设,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推动鼓励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积极探索开展 AI 教育,启动全学科 AI 助教、助学、助研的全覆盖试点工作。
(四)强师兴教能力建设行动
10.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分层分类开展教育行政人员管理研修、管理者领导力实训及教师“教学画像+一师一策”精准培训,创新“专家引领+实践研磨+AI赋能”三位一体研修模式,注重培训成果在学校的转化落地,打造培训成果转化典型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牧区和城镇薄弱学校支教讲学,多措并举均衡城乡师资。
11.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统筹管理,教师轮岗交流要重点向农村牧区学校倾斜。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变化等因素,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名师、骨干、教学能手交流轮岗,音体美等紧缺教师校际共享,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调休。
12.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以“战略协作框架+品牌化运作”双轮驱动深化区域合作交流。联合中国传媒大学打造“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京蒙联动样板。落实京蒙协作“教育倍增计划”,做实“长兴教育联盟”,运用中组部“组团式”帮扶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深化办教治学、课程建设、教研协作、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注重打造亮点品牌,推动教育区域合作交流取得新成效。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5年8月前)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摸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举措。盟、旗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倒排工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有效推进阶段(2025年9月—2026年12月)
各旗县市科学布局优化调整基本结束,新改扩建项目全面启动,争取各项资金进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迭代更新。各地积极争取开展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2026年秋季学期全盟起始年级全部为标准班额,大校额明显缩减。
(三)全力攻坚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
持续推进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政府资源配置的7项生均指标基本达标,学校设施设备全面更新,基本满足现代化教育教学要求。完成音美专用教室建设且保证数量达标。
(四)实地迎检阶段(2028年1月—12月)
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质量监测结果达标,差异系数指标达标,全面做到“项项达标、校校达标”。做好档案整理上传,分级负责政府和各校汇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五)成果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和复查制度,持续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成果,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和薄弱学校的投入,着力补齐创建短板,提升学校内涵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县市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共管、部门协作、三级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开展底数摸排和自查自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建标准,“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分年度制定实施规划,形成任务、项目、期限三张清单,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旗县市要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制定优质均衡规划方案,指导学校对照国家标准、年度规划逐项攻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发改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负责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争取项目建设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补助投资,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审批,按相关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增加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人社部门指导旗县市完善教育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拓宽教师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住建部门对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责任。
(四)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将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对旗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创建工作的过程性督导检查和监测,对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成效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盯办、督办,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快达标、可持续。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理念、新政策,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此项工作,凝聚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兴安盟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9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要求,不断提高全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进一步提升全盟学前教育普惠性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普惠、优质、安全”为核心,完善政府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总体目标
各旗县市严格按照“项项达标、园园达标”的评估要求,通过集中攻坚克难,到2029年,全盟6个旗县市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其中,2026年阿尔山市、科右中旗达标;2027年科右前旗、突泉县达标;2029年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达标。全面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三、主要任务
(一)多措并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额返还幼儿园;足额拨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奖补资金。结合“十五五”规划,制定新一轮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计划,完成乌兰浩特市2所、扎赉特旗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人口密集区域公办学位供给。重点对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薄弱园、农村园配备玩教具及设施设备、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2.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各地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农村牧区每个乡镇(苏木)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3.扩大学前普惠资源。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通过政策引导,充分调动民办幼儿园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4.着力提升办园条件。对照评估指标要求,查缺补漏,重点对室外游戏场地面积、幼儿活动用房面积、建筑面积等生均指标不达标的幼儿园进行整改提升,推进独立公办园、校带园、民办园,办园条件全面达标。加强对幼儿园教育装备配备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确保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验收要求。
(二)综合施策,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5.加快推进师资达标。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等文件要求,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转岗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调配县域内师资,按岗位合理配置。督促民办园按照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地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保健医与幼儿比达到1:150,全力保障师资队伍的稳定性。
6.依法保障工资待遇。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确保全盟现有700名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工资待遇尽早实现“同工同酬”。督促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按时缴纳“五险一金”。
7.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着重加强民办园持证上岗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幼儿园评价和教师考核、职称评聘的首要内容。
8.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建立盟、旗、园三级培训网络,实施幼儿教师“名师领航”“骨干教师培育”“全员轮训提升”三大工程,实现幼儿教师培训全覆盖。开展区域自主游戏、集体教学、专业素养能力等多元化的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全面提升,强化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9.全面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收费、内部管理、队伍建设、膳食管理、安全防护、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幼儿园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普惠园认定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0.重拳开展专项治理。建立民办幼儿园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低、小、散”幼儿园整治,因园施策,精准发力。开展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民办园治理,引导幼儿园和小学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实现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净化学前教育办学环境,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1.重点促进薄弱园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以“示范园+农村园”“示范园+新建园”“公办园+民办园”等结对帮扶模式,通过联盟办学、对口帮扶、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推动课程、师资、管理资源共享。切实提升薄弱园管理能力和保教质量,缩小办园差距,全力保障“每一个孩子享有公平优质的起点”。
12.全面提升保教质量。配齐配强教研人员,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推动游戏课程本土化发展,利用我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域特色优势,构建园本化课程,探索形成“兴安游戏”教育模式。充分利用智慧教育平台和学前助学助教系统,推动数字化课程建设,促进全盟保教质量跃升。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5年8月前)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开展摸底调研,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盟、旗、园三级结合实际制定“一县一案”“一园一策”,倒排工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整改落实阶段(规划验收前2年)
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对照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进行布局规划调整,新改扩建项目全面启动,公办资源相对充足。按季度汇总工作进展,上报自查自评材料,盟级教育督导和学前教育管理科适时进行过程性督导、指导。
(三)重点攻坚阶段(规划验收前1年)
学前教育资金保障到位,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无证园”“低、小、散”民办园全面治理到位。教师队伍待遇保障到位,公办园编内外教师实现“同工同酬”,幼儿教师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开展盟级复核,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按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申请区检。
全面做到“项项达标、校校达标”。盟旗两级政府、各部门和教育系统全面做好迎接区级督导评估和国家验收准备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分级负责政府和各校汇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照统一格式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对照17项49个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成果、亮点和成效,提升师生、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的检验,各地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创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熟悉督导政策,明确把握督导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并积极营造创建工作自检自查和迎评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着力加大教育投入。创建工作需要长期稳定投入与精心谋划布局。全力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创建工作资金,用于新建公办园、对老旧园所改造、购置设施设备等。各地要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纳入“十五五”规划项目,加快推进教育欠拨滞拨资金还款,加大盟旗两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创建工作。
(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成立两级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幼儿园全面开展底数摸排和自查自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建标准,“一县一案”“一园一策”分年度制定规划,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期限清单相统一的攻坚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四)全面加强部门协同。各旗县市要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对照国家标准、年度规划逐项攻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学前教师队伍编制保障和管理。发改部门负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同时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财政部门要持续增加教育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和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奖补资金,及时足额返还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审批,按相关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住建部门对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责任。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
(五)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纳入对旗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列入对旗县市人民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各旗县市教育局要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创建工作的过程性督导检查和指导。盟级对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举措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盯办、督办,以评促建,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