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兴安盟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2025年中考相关事项。
一、命题、阅卷
2025年中考笔试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和少数民族语文)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力、信息科技考试由我盟命题。体育测试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实行)》执行。我盟组织阅卷工作。
二、考试科目、分值、时长及考试形式
| 类型 |
科目名称 |
科目分值 |
考试时间及时长 |
考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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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计分科目 |
语文 |
100分 |
120分钟 |
纸笔考试:九年级第二学期(6月下旬) 实验操作: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 |
纸笔考试 |
|
| 数学 |
100分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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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语 |
100分(含听力10分)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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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与法治 |
50分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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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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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民族语文 |
80分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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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 |
70分(含实验操作10分) |
纸笔考试:90分钟 |
纸笔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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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 |
50分(含实验操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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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学 |
40分(含实验操作10分) |
纸笔考试:60分钟 |
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 |
纸笔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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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 |
30分 |
纸笔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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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与健康 |
80分 |
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10分 |
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 |
过程性评价、纸笔考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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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质健康测试45分 |
七、八、九年级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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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运动技能测试20分 |
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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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参与情况5分 |
七、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末,九年级第一学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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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通语授课总分 |
670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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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民语授课总分 |
750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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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考察科目 |
艺术(音乐、美术) |
A、B、C、D |
九年级第二学期 |
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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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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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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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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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类科目 |
综合素质评价 |
A、B、C、D |
过程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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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呈现方式及使用
| 科目 |
呈现方式 |
|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少数民族语文、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 |
原始分数形式呈现 |
| 信息科技、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形式呈现 |
| 综合素质评价 |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形式呈现 |
原则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C等(合格)及以上,方可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报考乌兰浩特一中的考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B等及以上)。
四、特长生报考条件和计分方式
(一)报考条件
1.科技类考生。报考乌一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80%。
2.艺术类(音乐、美术)和播音主持类考生。报考乌一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下60分的80%;报考乌二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下100分的80%;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80%。
3.体育类考生。报考乌一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下60分的70%;报考乌二中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下100分的70%;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70%。
(二)计分方式
1.艺术、体育类总成绩=中考总成绩÷中考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
2.播音主持类、科技类总成绩=中考总成绩÷中考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30%。
注:中考满分为报考国通语授课学校670分;报考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750分。
五、招生
(一)招生范围
1.面向全盟招生
(1)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乌兰浩特三中、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民办高中。
(2)合作项目类: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内师大附中实验班。
(3)小语种类:科右前旗二中俄语班、乌兰浩特市十五中日语班。
(4)特长类:乌兰浩特市四中田径、科右前旗一中足球、突泉一中啦啦操、科右中旗三中篮球。
(5)特色班类:乌兰浩特三中艺术、体育特色班,阿尔山一中速滑特色班,乌兰浩特市华展中学艺术、体育特色班。
2.面向属地招生
(1)各旗县市普通高中、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科右前旗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
(2)合作项目类: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三中学“北京一零一中”实验班。
3.定向帮扶类
(1)除定校择优计划外,乌兰浩特一中面向阿尔山市增加10个符合定校择优身份考生的录取名额。
(2)在分招批次,乌兰浩特二中面向兴安盟红城初级中学招收70人。
(3)兴安盟红城初级中学考生可报考科右前旗一中或户口所在地的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乌兰浩特市学籍的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可报考科右前旗一中。
(4)科右前旗二中面向科右前旗招收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10人。
4.贯通直升类
(1)乌兰浩特三中初中部毕业生40人(学籍非初中毕业年级转入)。
(2)乌兰浩特二中国通语实验班毕业生68人。
(3)科右前旗五中初三应届毕业生70人。
(二)招生政策
1.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继续执行统招和分招政策。招生计划(除“强基计划”实验班、帮扶与特长类计划、国通语直升实验班外)的30%统招,70%分招并分配到初中学校。乌兰浩特一中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统招录取线下60分,乌兰浩特二中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统招录取线下100分。
2.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公办普通高中在各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顺次录取,招生计划不满不降线录取;科右中旗三中、阿尔山一中不设最低分数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录取,录满为止;阿尔山一中速滑特色班、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科右前旗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民办高中在国通语授课学校第二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下50分内,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不满不降线录取。
3.原民族语言授课初中学校考生可报考国通语授课普通高中(含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志愿,录取规则和普通学校考生一致,少数民族语文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原民族语言授课初中学校考生在报考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时,少数民族语文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按计划顺次录取符合报考学校招生条件的国通语授课初中学校考生。
4.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学生高一学籍注册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高班,在高一后按比例职普分流,未达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五、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 时间安排 |
考试科目 |
|
| 6月25日(八年级) |
9:00-10:00 |
地理、生物学 (含体育与健康知识) |
| 6月26日 |
9:00-11:00 |
语文 |
| 15:00-16:30 |
物理、化学 |
|
| 6月27日 |
9:00-10:30 |
数学 |
| 15:00-16:3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
| 6月28日 |
9:00-10:30 |
外语(含听力) |
| 15:00-16:30 |
少数民族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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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5年7月9日全区统一公布中考成绩。7月9日-11日中考成绩查询。7月12日-13日中考成绩复核。
七、录取
1.录取时间
7月下旬。
2.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强基计划”实验班、特长生、特色班;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班、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三中学“北京一零一中”实验班;乌兰浩特二中国通语实验班直升、乌兰浩特三中直升、科右前旗五中直升。
第一批次: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乌兰浩特三中、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
第二批次:各旗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科右前旗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
3.加分政策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司法警察、移民管理人员等子女中考加分优待政策保持不变。
(2)依据《兴安盟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起,乡村学校(旗县市政府所在地学校除外)教职工在乡村学校实际工作,其子女在申请人工作所在旗县市的初中学校就读,中考录取时加10分。
八、咨询电话
兴安盟教育局:0482-8268636、0482-8268652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82-8516705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0482-8246499
阿尔山市教育局:0482-7126230
扎赉特旗教育局:0482-6133526
科右前旗教育局:0482-8398208
突泉县教育局:0482-3855013
科右中旗教育局:0482-412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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