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3〕194号)、《兴安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3〕2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消〔2025〕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及《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优待政策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文件精神,根据《兴安盟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经认真审核后,现将2025年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移民管理人员子女符合中考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名单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受理电话:(0482)8268636,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兴安盟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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