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兴安盟教育局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材料的通告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内教材〔2025〕22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兴安盟教育局拟于近期对列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版本进行选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用科目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

(二)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科目

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

初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书法。

     、报送相关要求

(一)所有报送样书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的正式使用教材。样书内容应当与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所有报送样书均一式7套,并按学科、分年级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7份。说明材料包括:

     1.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

     2.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

     3.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

4.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

(三)样书和配套说明材料均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小学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初中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及《教材出版单位承诺书》(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随教材样书和配套教材说明一并报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及地点

  相关报送材料须于20257月1418:00前送达至指定报送地址(注:为确保顺利签收,请务必在寄件时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直接送至指定报送地址,请勿放驿站、代收点、快递柜或通知收件人前往快递站自行取件)。

报送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73号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匠心楼一楼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8748222144

电子邮箱:xamjys@126.com

 附件:1.小学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

        2.初中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

                              3.教材出版单位承诺书(样例)

兴安盟教育局           

2025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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