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兴安盟教育局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各级“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全盟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文明素养,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一)坚持以法育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法治教育相关课程。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课堂、专题讲座、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其中,“中小学生文明导航行动”共制定20项核心准则、举办系列活动1800余场、覆盖师生及家长12万余人。
(二)强化部门协同。每学期初,全盟各地各校及时更换、调整不能继续履职的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共聘任来自公检法司部门的法治副校长247名,公办学校(园)配备覆盖率达100%。2024年,各地各校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以案释法”讲座500余场次,受众15万余人次。探索将法治教育课程开设在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参加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120余次。根据“盟市委办局进校园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安排”,组织妇联、市监等相关单位及人员走进53所学校,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现场普法、举办比赛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学生人数达到2650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盟教育局将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延伸,实现各教育阶段全覆盖。召开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评价与激励机制,打造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构建多部门协同育人新格局。
感谢您对兴安盟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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