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发改价费字〔2025〕43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自查。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兴安盟教育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所辖学校暂无任何涉企收费项目,未向企业征收任何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
今后,我局将持续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如后续因政策调整产生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将按规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兴安盟教育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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