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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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 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xa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6楼621房间,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862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安盟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决策部署,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 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兴安盟教育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预决算、招生考试、人事招录、学生资助等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咨询、政策、解读等信息357条。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招生资讯、政策解读、安全提示等优质内容共1203篇,网站年访问次数为64万,公众号订阅人数突破23万

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兴安盟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持续增强政府工作公开性,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现行教育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梳理,公布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清单15条,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与网站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依据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专栏内容,加强文件归档与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查询使用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度在巩固既有的各栏目结构基础上,着力强化平台运行的稳定性与信息发布的规范性。通过健全内容更新机制、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加强技术安全保障等措施,持续改善公众访问体验,进一步增强教育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与安全可靠,我局持续完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健全涵盖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内容审核(“三审三校”)、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及监督考核在内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精准及时。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支撑与安全防护,通过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系统维护与风险排查,切实防范信息泄露与网络攻击,致力于为公众提供安全、稳定、可信的信息获取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解、视频等可视化解读作品占比不足;二是部分领域公开信息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平台智能交互功能需持续优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针对重点教育政策制作图解、音频、短视频等多元解读材料,增强政策可读性和传播力;二是建立公众需求调研机制,通过线上问卷、线下座谈等方式收集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精准推送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针对性;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栏目设置与内容更新流程,优化页面布局和信息分类逻辑,提升平台浏览流畅度和信息查找便捷性,切实增强群众获取教育信息的体验感。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8件,承办27件。其中单办提案11件、分办16件,重点督办4件。主要涉及教师队伍建设、青少年肥胖防控、学生餐饮食品安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法治教育、学生溺水防范等方面内容。我局对全部提案都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正式答复,办理结果均为A类,委员基本满意率为100%,办理结果按时限上报,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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