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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兴安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的公告

来源:教师工作科 作者: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分享到: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3〕5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3〕35号),经各旗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申报,通过各项评审程序,经盟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兴安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28日至95日(7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公示办公室在盟党政综合办公楼62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8663。

  

        附件:2023年兴安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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