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教育局党组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01-10 11:02:33 点击量:

  2022年,兴安盟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兴安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兴安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水平,为法治兴安盟建设贡献教育力量。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理论学习。一是落实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日常学法制度。盟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等相关科室多次参加区盟举办的各项法律法规培训,通过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学习方式,强化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自觉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工作能力。年初以来,组织盟教育局机关80余名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以法之名》法治影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明确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内容清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必学项目,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推动局机关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保证一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都有法可依。5月份,组织全盟教育系统2万余名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推进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校外培训领域执法力度。盟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线上排查工作。同时,联合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和材料进行排查,组织各旗县市教育局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清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牌匾、宣传条幅、文字图画行动,全盟共排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86家,派出检查人员168人次,下发停办和整改通知书共53份。圆满完成本年度寒暑假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工作。二是确认执法人员资格,规范执法程序。盟教育局安排盟旗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管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召开的关于使用全国校外监管服务平台培训会。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向各旗县市转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组织市场监管、文旅体和科技部门执法人员参加教育厅组织的三期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人员培训班。逐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一律按照兴安盟“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抽查。2022年7月,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盟教育局分2组深入乌兰浩特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等10所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并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盟教育局联合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建立了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对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履职、考核作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全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公安、法院、检察、司法部门法治副校长212名,实现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盟教育局通过在学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法治副校长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个“一起学”、组织学生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专栏等方式,在全盟教育系统内掀起了民法典学习热潮,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结合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盟学校团队组织内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前,组织学校参加“宪法小卫士”学习活动。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向区级报送参赛选手各3人。在日常法治教育活动中,加强法治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法治课堂教学实效。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活动共计980场,讲座180场,受众120355人次。盟教育局公众号的普法专栏共计宣传普法内容20篇,累计阅读量达8500余次,切实把提升法治素养融入日常教育中,引导学生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三)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制度,提高对外公信力水平。一是谨慎作出与市场主体关联的行政决策,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定期清理拖欠账款。制定了盟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制度和办法,贯彻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盟教育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拖欠单位主动承担清欠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清欠义务,认真排查单位拖欠账款,建立欠款清理工作台账,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逐项销号管理,加强对清欠工作指导和督促,定期通报清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清欠工作任务。二是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公信力。盟教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设相关信息公开栏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提案办理、权责清单、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年初以来,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71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依法行政,履行工作职能。一是提高行政事项“全程网办”比例。盟教育局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共认领26项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8%。目前已接入“蒙速办”高频应用13项,包括“中考成绩查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兴安盟师德师风监督举报”“兴安盟中小幼网报平台”等平台。二是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及时接收和处理37个12345工单,均按照《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细则》要求,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受理、限时处置、准时回复,确保群众诉求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效解决。

  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盟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强化,师生学法守法意识还需加强。二是系统内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规范化、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教育系统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原则,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及法律素养。充分发挥盟本级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习遵守宪法、法律。继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驻校园活动,深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学宪法 守宪法”意识。二是严防新增拖欠,完善预防机制,坚决防止边清欠、边拖欠,陷入恶性循环。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予审批,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等行为的发生。三是统筹做好各项教育法治工作。针对教育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聚焦强弱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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