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兴安盟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2-09-27 10:21:38 点击量:

  学生资助政策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的根本保障。为了让广大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政策,现将兴安盟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如下: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

资助标准2018-2020年入学的在读学生,每生每年1万元(累计资助本科不超过4万元、专科不超过3万元)。

资助对象: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儿。

资助标准:2021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累计资助本科不超过24000元、专科不超过18000元)

资助对象: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当年(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

办理流程: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旗县市学生资助部门对学生进行初审,报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以后,发放补助资金。

图片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

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标准:考入自治区内普通高校补助500元、考入自治区外普通高校补助1000

资助对象: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办理流程: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旗县市学生资助部门对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以后,发放补助资金。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学生可按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

资助对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入学前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个旗县市。

办理流程续贷学生

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远程办理。

首贷学生,建议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华安助学”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远程办理。

图片

另:

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学生资助部门咨询电话

乌兰浩特市   0482-8216257

阿尔山市     0482-7123284

科右前旗     0482-3825311

科右中旗     0482-4122327

扎赉特旗     0482-6127768

突泉县       0482-3855028

兴安盟       0482-8266532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教育应用登录入口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 电话: 0482-8268628 邮政编码:137400

兴安盟教育局 网站标志码1522000026 蒙ICP备13000033号-1 蒙公网安备15220102010040 
Copyright(C)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