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24年度资助政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篇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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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对象 :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 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标准 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 B 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 1000元。

义务教育资助

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学生。

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寄宿生。

分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250 ,初中每生每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625 ,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END

学生资助部门咨询电话

乌兰浩特市   0482-8216257

阿尔山市      0482-7123284

科右前旗      0482-3825311

科右中旗      0482-4122327

扎赉特旗      0482-6127768

突泉县        0482-3855028

兴安盟        0482-8266532

来源 :兴安盟学生资助中心

编辑 :蒋晶淼

校审 :唐鹰  张全勇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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