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使用新教材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4〕8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兴安盟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主体
兴安盟教育局。
二、选用范围和科目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六三学制)内选用,涉及以下学科:
小学:数学、英语、艺术·美术、艺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科学;
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英语、地理(包括地理图册)、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艺术·美术、艺术·音乐、艺术·舞蹈/影视/戏剧。
三、报送要求
(一)所有报送样书一式7套,并按学科、分年级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7份。说明材料包括:
1.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
2.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
3.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
4.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
(三)样书内容应当与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样书和配套说明材料均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新教材选用样书报送清单》及《教材出版单位承诺书》(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随教材样书和配套教材说明一并报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至邮箱xamjys@126.com。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相关报送材料须于2024年7月25日18:00前送达,未按时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73号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隋老师,联系电话:0482-8222577、18548282144。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