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2367/2025-000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兴安盟教育局 发文字号 兴教办发〔2025〕60号
成文日期 2025-11-11 09:38:22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1-1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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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督促《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 号)落实落地,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建设教育强推动各旗县结合实际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其内涵是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家庭、社会资源单位等,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到2025年,确保50%的旗县市建立“教联体”2026年,所有旗县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2027年盟旗两级“教联体”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

)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牵头成立两级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定期与各部门、单位研究协同育人工作,积极为学校争取社会育人资源。深入推动家庭教育幸福+品牌活动落实落地,办好《繁星点点家庭教育栏目,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开学第一课”品牌活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实施中小学生文明导航行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文明培育的重要途径,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公安部门: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4. 网信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5.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条”。 

6.民政部门: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实施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专项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效。

7.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8.科技部门、科协: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组织青少年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高校科学营等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将符合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10.消防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1.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2.妇联组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深入站点开展专业化服务;通过“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周末家长课堂”等多样化服务,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13.共青团组织: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等全面建立校外少工委,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阵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优质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办好五四、六一、十一三全盟性入团、入队仪式及“红领巾讲解员大赛”等活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4.关工委组织: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联体”工作协调会,邀请家庭、社区及社会资源单位代表参加,共商协同育人事宜。

2.完善“家长学校”建设,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确保每学期举行1次家长代表大会;积极开展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鼓励教师进行入户家访,每年对每名学生进行1次家访;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家长会、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

3.切实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岭上红——行走的思政课、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鼓励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支持并配合学校、教师对子女开展教育教学,支持学校正向教育和教师正当惩戒。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子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培养子女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红色教育,积极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盟内高校积极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鼓励高校的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三、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宣传、公安、网信、卫生健康、民政、文旅、科技、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

)各旗县教育局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本地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至盟教育局思政科。

(三)各地区要系统整合政府、学校、社区、家庭及社会资源单位的多元资源,建立覆盖教育设施、文化场馆、科普基地等领域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库”,形成动态更新的“一旗县一清单”共享目录,做好教育资源精准对接与共享复用。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各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

(五)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好媒体平台对“教联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推进全社会形成浓厚正确的教育观和育人观、成才观。各旗县市教育部门、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投身“教联体”建设的积极性,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承担教育责任,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资源环境、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