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 时间:2020-04-27 23:08:16 点击量:

2020年全盟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

一、工作目标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全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7%以上。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职普比达到4:6。

4.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民族学校科技活动室建设覆盖面达到70%,校园文化更加凸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民族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保持全区领先地位。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1.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努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教师党组织和教师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政治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不断增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落实能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两个责任”约谈、廉洁自律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力度,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二)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增强德育工作时效性针对性。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三位一体”的德育课程体系。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兴安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体现到教育教学中。召开全盟德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德育论坛和班主任核心素养大赛。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小、从幼儿园抓起,不断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根基。

4.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加快推进课堂转型,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加强教研、考试命题、实验教学工作。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推进中考改革,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9月份全盟城镇中小学全部启动校内课后服务。组建教师研修中心,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探索网络教研和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开展主题项目教研活动上半年组织召开全盟中小学校长(园长)论坛。启动学生阅读素养提升计划,推动兴安盟“语文主题学习”实验项目深入实施。

5.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劳健课程,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全面实施体艺2+1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阳光体育运动,推广和普及校园冰雪运动。完善校园足球3+1联赛、幼儿足球“娜荷芽”杯,重点发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校园足球特色幼儿园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20所,创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10所。开展全盟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举办首届教师合唱团音乐会、第二届师生合唱节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校、班主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按照盟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兴安盟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及其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加强中小学生防近视工作。制定印发《兴安盟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方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大疾病防控宣传力度,严防各类传染病流行爆发。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有效防控,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6.加强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贯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制定盟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标准,创建盟级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10所。9月份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展示会。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优化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优势,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积极争取项目,筹备建设国家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落实《兴安盟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案》,打造精品研学线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活动。做好盟级研学基地和营地的建设,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研学基地。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研学实践等课程及活动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家庭教育,扩大家庭教育辐射面,充分运用信息媒介,提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

7.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推进推普脱贫攻坚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5月底前完成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公务员、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任务。年内完成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盟级语言文字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并对其他四个旗县市进行“回头看”检查。继续做好达标校的创建和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第23届全国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写讲、书法名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化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促进教育公平,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8.推进学前教育向公益普惠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全面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36所建设任务引导、鼓励、扶持民办园转型普惠性民办园,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提高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提高优质园比例。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及“学科共同体”的专业引领及指导作用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深入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大力宣传幼儿园课程改革建设成果,综合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治理幼小衔接及无证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召开全盟学前教育现场会。

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提高教育质量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规划改善乡镇寄宿制和小规模项目学校办学条件74所,实现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规划新建4所城镇中小学,解决当前城镇中小学布局不合理问题。持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以强校带弱校、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实现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深度联合,带动区域办学水平,缩小校际差距。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阳光招生、阳光分班。规范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强化选用管理。每学科统一使用一套与现用教材配套印制教辅材料。严厉整治在校园中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的商业行为和学校、教师向学生宣传、推荐、推销,指点地点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10.推进特殊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推进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学前教育部,完成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的目标。推动科右中旗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完成突泉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秋季实施招生。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在随班就读学生集中的普通学校建设11个资源教室3个资源中心。充分发挥兴安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工作职能,促进融合教育不断扩大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特殊教育“送教下乡”“送教入户”等教育教学活动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11.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高中普及攻坚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杜绝违规行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执行普通高中统生和定校择优政策,对连续2年未完成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旗县市按比例缩减招生名额。坚持普通高中按计划招生和最低分数线相结合,不得突破底线。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的专项规划,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完善高考综合条件改革条件保障,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探索选课走班有效办法推动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培训教师500人,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12.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向优质创新发展。发挥资源优势,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招生范围,力争职普比达到4:6。抓住“三全育人”“三教改革”工作主线,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训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申报自治区专业建设、文化传承和技能培训一体化发展试点。迎接自治区示范校、县域标准校验收。组织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完善更新《兴安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库》,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精品课程。举办全盟中等职业学校技能节、全盟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力大赛、全盟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开展农牧民“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增收,实现精准脱贫。依托兴安盟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社区教育、老年课程教育,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更多优质资源。

13.推进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推进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发以讲“兴安红色教育”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本土教材,推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新建8所民族中小学校科技活动室,为25所民族中小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组织开展盟本级蒙古语授课学校专任教师校长(园长)培训1600人。深化蒙汉双语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和加强民族中小学理科教学管理,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加大民族教育开放力度,做好向北开放工作组织召开全盟民族幼儿园民族小学学校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组织参加自治区和八省区民族教育教学研讨和协作活动。组织举办全盟第二届中小学生科尔沁民歌电视大赛,传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

14.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对民办学校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举办与公办学校差异化的优质民办学校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持续整治培训市场,规范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化改革,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5.深化教师队伍改革。落实盟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举措》,持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教师教学内生动力。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落实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努力打造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畅通师德师风监督渠道,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办班等违规行为。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17.完善教师培养机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重点开展近三年新入职教师培训、中青年骨干教师跟岗培训、统编教材培训等,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开展第三期名师名校百人工程优秀后备校长挂职培训。继续优化教师整体结构,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加强招聘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提升教师基本职业素养。计划招聘教师300名,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30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计划,补充招聘特岗教师544名。第36个教师节拟表彰300名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拟评选50名兴安盟名师。

18.营造教师安心、静心从教的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减少各类检查评估事项,减少社会性事务进校园,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工作,切实解决教师负担过重问题,让教师静心从教、潜心育人。

(五)统筹协调,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19.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完善综合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一生一案”,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按照《兴安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规范资助资金的分配、评审、发放和监督。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双重功效。规范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继续完善实施京蒙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加大帮扶合作力度。

20.加强教育经费和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教育项目114个,总建设面积27.16万平方米,总投资10.5亿元。一是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通过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中小学厕所改造专项建设。对全盟中小学厕所情况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中小学厕所改造规划。拟新建、改扩建厕所面积13241平方米,规划资金3883万元。落实发改委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集中改厕项目。申请资金431.75万元,拟对我盟27所学校进行厕所改造。加强教育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新建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已建设项目验收、交付使用。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确保使用规范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21.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推进年”为契机,创建全国“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兴安盟“同频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中小学校“同频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和创新应用,完成普通高中20间(新建5间、整合升级15间)同频互动教室项目建设加强学情分析教室、数字书法教室、Pad智慧课堂的建设,提升全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农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实验室(创新教育实验室)全覆盖。打造一批创新教育示范校。

2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兴安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程》。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加强学校消防、饮食饮水、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开展好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等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提高学校防震减灾的应对能力。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2020年底前,全盟所有中心小学及规模以上学校、公办幼儿园全部完成警务室建设。落实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校园网络风险防范网络舆情管控。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制定《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教育等工作。加强教育依法行政机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能力。聘任配齐法治副校长,加大法治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职工依法从教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拓展法制实践渠道,大力培育青少年尊法、普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24.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强化督学素质、优化督导机制、深化督导结果运用为抓手,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旗县市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开展年度旗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对旗县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盟委行署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情况的专项督导。制定兴安盟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全盟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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