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兴安盟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有关规定,由兴安盟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兴安盟教育局网站网址为http://jyj.xam.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兴安盟教育,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站或关注公众号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86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安盟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盟委行署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门户网站为基础,并结合“兴安盟教育”政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及时、权威、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2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条,按规定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开设专栏集中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各类教育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高效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站及政务服务平台回复公众咨询建议13条。我局通过依托“兴安盟教育”政务新媒体平台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并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精心策划学生资助、双减动态、考试快讯、招聘就业等多个专题专栏,全年共推送资讯1311篇,关注用户达13.9万人。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传真等方式接收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2022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例,已按时办结。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对兴安盟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同时对公众号增加了自动答复、关键词回复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综合服务能力,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参加盟委行署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查力度,督促有关处室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多角度解读重要教育政策,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着力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已完成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

兴安盟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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